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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11-23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清单33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依法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推进湖泊水域岸线登记和划界确权。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填湖、占湖、围湖现象,杜绝侵占湖泊行为发生。

2.持续做好退垸环湖工作,将退垸还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项目清单。

3.加强湖泊水质日常监测力度。定期对湖泊水质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掌握湖泊水质变化趋势。

4.推进网湖、磁湖等重点湖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

5.强化违法水产养殖行为执法检查,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大冶市严格按照根据省政府关于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60条河流、3大湖泊、102座水库以及重点泵站、水闸、渠道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埋设界桩10062根,安装公告牌653块。确权登记工作于2021年4月中旬基本完成。

2.大冶市河湖长办开展了常态化规范化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整治湖泊四乱(乱占、乱建、乱堆、乱采)问题约70处,如大冶湖大桥湖泊湿地乱占乱建、大冶湖熊家洲堤防海雅段垃圾成山、大冶湖熊家洲段大型非法围堤及大量违建养殖场、大冶湖特大桥下渣土乱堆、大冶湖一桥桥头违建农贸市场及污水直排、大冶湖城南客运站违建停车场、大冶湖旁城南垃圾中转站违建污水池、大冶湖矮围、尹家湖(大冶湖子湖)铁路桥渣土乱堆、三里七湖(大冶湖子湖)岸边大量违建房屋等历史遗留重难问题均已全部整治到位,湖泊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大冶市需要实施的退垸还湖项目是保安湖桐沙湾和芦海两处圩垸。该工程项目于2019年5月下旬正式动工建设,2020年6月份完工,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于8月27日组织专家组对工程进行了验收,退垸面积2210亩,经专家组研究,一致认为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4.印发《大冶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在4个县域经济考核断面基础上,增设78个水质监测点位,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定期开展重点湖泊水质预警监测,通报水质监测情况,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湖泊流域内的属地政府加强入湖污染物管控。

5.尹家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已完成,工程区湖水各项参数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保安湖湿地生态影响处理工程(一期)已基本完工。

6.推进水产绿色循环养殖技术和圈养零排放项目,在三山湖、五湖、东风农场建成“三池两坝”渔业养殖尾水处理项目1300亩,在大冶市金牛宝腾水产有限公司建成工厂化南美白对虾养殖3000个平方米;持续开展保安湖禁捕退捕和九桥水库等重点水域投肥垂钓,确保我市重点湖泊、水库渔业资源不被破坏。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