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级下达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直达资金41万元,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情况,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84号) 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直达资金41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根据中央直达文件使用要求,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审核确定,结合具体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7月,0-10岁儿童康复救助资金40000元;
乡镇实用技术培训资金90000元;
以上合计已拨付使用13万元,剩余28万将在后续安排使用。
四、资金发放的标准和依据
0-10岁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按照鄂残联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和大冶政规[2019]3号关于印发大冶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按照冶残联文〔2022〕7号 《大冶市2022年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配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附件:
1、儿童康复、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名单
2、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补助标准
3、相关政策文件
附件: 大冶政规[2019]3号关于印发大冶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 鄂残联办发〔2019〕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pdf
附件: 鄂残联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 冶残联文【2022】7号,大冶市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配的通知(1).pdf
附件: 2022年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员名单 -.xls
附件: 残疾人康复-7-10岁残疾儿童.xlsx
附件: 鄂财社发【2021】8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附件: 鄂残联办发〔2019〕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pdf
附件: 鄂残联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 冶残联文【2022】7号,大冶市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配的通知(1).pdf
附件: 2022年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员名单 -.xls
附件: 残疾人康复-7-10岁残疾儿童.xlsx
附件: 鄂财社发【2021】8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