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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发表日期:2021-11-27    文章来源: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下发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947万元,按照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情况,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0]119号)文件,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中央直达资金3340万元。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35号)文件,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中央直达资金607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根据中央直达文件使用要求,经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结合具体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3-10月,市财政局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拨付市乡镇、社区各基层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详见附件)

四、资金使用的范围

资金用于开展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五、目标完成情况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的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