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1号)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22号),2021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2021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46万元。
截至目前,已拨付我市邮政银行大冶支行一季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央+省级)119.6万元,二季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央+省级)72.37万元,三季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央+省级)110.93万元,合计拨付302.9万元;拨付我市2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7.09万元。
附件: 鄂财金发〔2021〕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附件: 鄂财金发〔2021〕17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的通知
附件: 鄂财金发〔2021〕22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附件: 鄂财金发〔2021〕17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的通知
附件: 鄂财金发〔2021〕22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