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黄石市下达我市第三、四批财政衔接资金规模,结合各乡镇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现下达我市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4个。请各相关乡镇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要求迅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力争在11月底前确保建设完工。
本实施计划下达后,不允许随意变更项目名称、内容等要素,确需变更的,必须履行变更手续。各有关部门、乡镇、村要严格按照原《大冶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冶扶指发〔2020〕4号)的文件要求,对下达的第四批实施计划项目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同时,各有关乡镇要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进行批复,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对提前建设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审计验收。
附件:大冶市2022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清单
大冶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