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代拟了《关于划定大冶城区养犬管理限养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30789168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大冶城区划定养犬管理限养区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收件人:大冶市公安局公交创文大队,邮编:435100。联系人:张炳武,联系电话:13986580111。
附件:《关于划定大冶城区养犬管理限养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