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对中共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4日向中共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进供销组织体系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部分基层供销社为试点,委托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手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成立农业服务公司,将为农服务能力突出的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吸纳为公司股东,壮大供销系统为农服务力量;二是对全市没有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的27个行政村进行深入调查,目前,已为具备设店条件的19个行政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三是完善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建立《综合服务社管理制度》和《服务公约》,进一步规范商品经营行为;四是制定《大冶市供销社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计划》,2024年计划举办3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已成功举办3期。2023年,共指导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
2.关于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省农服集团、黄石市社社有企业成立农业服务公司,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农业生产服务;二是指导参股企业与全市10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收集整理供应产品、价格、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拓宽本地农产品购进渠道;三是印发《市供销社2023年撂荒地整治工作计划》,鼓励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流转撂荒地,市社社有农服公司提供土地托管服务;四是在农合联微信群推广“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等公众号,宣传农资辨别知识、早稻生产技术等,组织粮食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参加荆楚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指导其发展订单农业。
3.关于健全城乡现代化流通功能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文件成立大冶供销集团,集团班子已配备,按文件要求开展供销集团运营工作。供销集团下属公司承接“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采集配物流运营业务。随着供销集团业务不断扩展壮大,我市供销工作为农服务功能明显提升,治理体制、经营体制明显完善,激发了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了供销事业可持续发展;二是成立农服公司,构建省、市、镇、村四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并成功融入全省农资“一张网”。2024年4月全省供销系统农资供应链平台建设现场会成功在我市召开;三是建立“惠生活”、“佳佳惠供应链”等日用品、生活用品网络销售平台,提供线上下单、线下到店自提服务,并逐步接入到全省供销荆选平台,可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信息互联互通。
4.关于社属企业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属企业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将党建工作要求列入6家社属企业章程,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企业财务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对财务负责人和社属企业主管会计进行工作约谈,责令两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7家直属企业(2020-2023年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四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记账科目混乱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
5.关于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资产管理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分管负责人对社属企业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印发《大冶市供销社系统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资产盘活的具体方法和目标任务;三是修订《大冶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按照“合同到期--再评估--后出租”的程序,已对2024年期间合同到期的资产进行评估,租金不低于评估价;未到期资产待合同到期后再评估出租;四是责令湖北鹏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将其纳入本系统“黑名单”,合同到期后重新聘请其它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出租。
6.关于存在保密安全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购买6台国产电脑,并向市机要保密局备案;二是召开保密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保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印发《大冶市供销社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保密管理制度》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推动市供销社保密工作不断提升。
7.关于清廉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更新廉政档案信息;二是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清廉建设工作,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召开清廉企业工作安排部署会;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市供销社系统关于评选2024年度“清廉家庭”的通知》和《大冶市供销社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四是督促社属企业成立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8.关于执行严的措施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吉达公司下发解除与张某某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二是党组书记对提议聘用该职工的原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9.关于廉政风险点把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16号令第五条规定,水泥和钢材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采购,可以与建设工程合并采购,也可单独采购,金牛三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钢筋、混凝土主原材料采购项目,市供销社报市采购办备案,在市公平交易中心通过询价进行采购,符合规定;二是组织采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分管负责人对确定鄂东南配送中心仓库工程监理的询比价人员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制订《大冶市供销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试行)》;五是对2020-2022年度的市财政奖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事后监督,2023年度的市财政奖补资金已在大冶市融媒体中心进行了公示,并按照要求开展了绩效评价。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议题通过充分讨论和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1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多次召开党组会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12.关于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每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和《市供销社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13.关于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印发《市供销社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推动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
1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在职职工党支部从2024年1月起召开支委会;二是企业在职职工党支部重新评定受处分党员2022年度民主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1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发展党员”相关内容;二是分管负责人对政工科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6.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出;二是3名改制党员在没有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前,要求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7.关于对待干部职工合理诉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省纪委《关于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的通报》;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班子成员逐一剖析干部队伍作风不正等问题原因,并进行表态发言;三是分管负责人对大箕铺供销社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印发《市供销社系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病事假管理制度,学习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18.关于民主推荐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研究决定撤销2名中层干部的任职事项并印发撤销任职决定通知书;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政工科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及实施流程;三是分管负责人对政工科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9.关于干部任职事项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对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及实施流程。
20.关于超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市供销社“三定”规定;二是分管负责人接受市委组织部谈话提醒;三是经党组研究决定,撤销“大冶市供销社联合社财会核算中心”,财会核算中心主任和财会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四是举一反三,对内设机构进行全面清理。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社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供销社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持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认真按照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队伍建设与作风建设。
(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发展上来,全面推动供销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8712293;联系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总部经济中心4区10楼,邮政编码:435106,邮箱:449271408@qq.com。
中共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