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中共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5-01-21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9月28日到11月30日,对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8日向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倡导建设节水型社会成效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达了《关于开展2024年“节水中国行”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美丽大冶、节水优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二是利用“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现场活动进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到居民、悬挂横幅标语入企业、户外大屏播放宣传片以及抖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节水宣传,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三是创建了2家省、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6家市级节水型小区,3家大冶市节水型企业。四是已经完成大冶市创建节水型社会中期评估各项相关工作,待国家验收组的进驻评估。

2、关于推进系统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拟在2024—2025年《大冶市2024-202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安排资金对各乡镇水闸、渠道进行维修管护。同时协调全域国土整治项目资金,对存在问题的水闸、渠道实施初步维修。二是积极争取增发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工程建设。

3、关于落实两手发力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该项目已引进公司对工程进行投资建设,引进资金11亿元。二是已印发《大冶市2023-202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对各乡镇水闸、渠道、泵站进行维修管护,市镇村及民间资本共安排资金2000万元。三是已印发《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组织5个督导组对全市各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督导。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方案,实现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4、关于智慧水利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三座水库水雨情测报系统和一座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二是一座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站已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村组投入使用。三是2024年3月8,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全市水库水雨情系统逐库进行核查,发现问题逐一进行了整修,现荆楚水库平台网络连接畅通,数据准确。

5、关于人才培育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局系统年度培训方案,重点突出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二是在开展流域综合治理调研工作中,以年轻干部为主组建调研队伍,在实践中锻炼了年轻干部;三是对岗位重新设置,专技岗位增加到了48个,专业技术岗比例由18.7%增加到34.5%;

6、关于水政执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探索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力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二是立行立改,建立执法监督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工作,2024年上半年共执法检查12次。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制度。二是落实了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三是制定了大冶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理清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涉及三方面内容,加强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抽查力度。

8、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村工作队先后支持帮扶村发展油茶基地并重建大棚基地,助力经济发展;二是调整驻村干部队伍,共同做好驻村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工作队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

9、关于目前全市合计有19座水库被鉴定为三类坝水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背家洪等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是董家口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总体进度的80%,计划2024年12月底完工;三是白泉等10座小型水库和杨桥水库共计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3年度水利增发国债项目)已完成总体进度的50%,计划于11月底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四是毛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纳入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清单内,计划2025年实施,其他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10、关于部署谋划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已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台账,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局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和汇总。

11、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一对一、面对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既谈成绩也谈问题;二是坚决落实“三个必谈”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廉政谈话方案,开展两次廉政谈话。

12、关于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8日已完成《监察建议书》办理。二是配齐配强机关纪委队伍,不断增强纪检工作力度。

13、关于抓队伍作风建设力度疲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2024年度廉政谈话方案,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已对5个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对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和纪律进行检查。

14、关于思想建设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专家指导中心组学习,提高理论学习质量。二是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2期水利业务专题研讨。

15、关于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目标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制定局系统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清廉机关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三是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并作为年度党建考核重要指标。

16、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设备已在2023年11月61号凭证、2023年11月1号凭证记入固定资产。二是相关人员已进行工作约谈,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7、关于库区移民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库区移民资金发放问题制定大冶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动态人口管理实施方案并提醒各有关乡镇、场认真做好移民人口核减工作。二是强化移民项目管理,加强立项审查。

18、关于未履行询价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4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9、关于违规采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4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0、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4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1、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指导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项目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验收;二是加大对水利项目的建设监管力度,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4年3月20、2024年3月25日对项目进行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范围,严格议题把关并规范执行。

23、关于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内容和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申报推动“三型”党支部创建,;三是制定印发支部活动请假制度,并要求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严格执行。

24、关于对基层支部督导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二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力度,帮助支部补齐工作短板。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印发“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支部活动;二是对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含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并及时反馈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形成考核情况通报。三是对局系统党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6、关于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党支部已在主题党日活动上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二是组织应换届党支部按程序完成了换届。三是党组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约谈。

27、关于干部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实施流程》集中学习,使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

28、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相关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二是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29、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已严格按要求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了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预期目的,得到了指导组的肯定。

30、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二是对违法当事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完成拆除。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巡察整改有效促进工作提升。

(二)担当作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压紧压实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水利系统问题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防止反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三)深化成果,推进水利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自觉把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适度超前谋划构建大冶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水利实事,为大冶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4-8765959

联系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二区十楼

邮政编码:435100

邮箱:5546391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