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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4-02-28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冶政办函〔2023〕32号),不再作为大冶市特许经营权工作的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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