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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冶市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3-03-13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规定,市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确认34个法定行政机关,8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9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和5个相对集中组织,现予以发布。

附件:大冶市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第一批)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