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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冶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19    文章来源:大冶市科技局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大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大冶政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大冶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完成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享受国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以下简称研发投入占比)超过5%以上的研发投入部分,按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补助金额=(年研发投入-年销售收入*5%)*10%

3.当年补助金额小于1万元的企业,其补助资金累积到以后年度安排。

三、申报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大冶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提交《大冶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附带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21年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A101010、A107012、A107041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每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对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报送地址:大冶市科技局工业与高新技术股

联系人:陈铃 张振伟

联系电话:0714-3700393

附件:大冶市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报书

大冶市科技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