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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1-09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各中心学校、市直寄宿制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寄宿制学校(含民办)。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1至4月22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及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市校安办2021年10月25日印发)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领导带班、门卫值班、教师陪寝、宿舍出入登记、宿管员值守、寄宿生点名查寝、缺寝学生追踪、夜间安全巡查、管制刀具排查收缴、学生手机管理、用电安全管理、寄宿生与非寄宿生区分管理、放学护送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情况。

(二)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将其他用房(非专用学生宿舍)改为学生宿舍使用;是否过多学生挤在同一宿舍内或多人挤在同一床铺;男、女生寝室如果在同一栋宿舍楼内的,是否严格隔开,且女生寝室不得安排男宿管员值班查寝;宿舍楼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是否到位;宿舍有无开关裸露和私拉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宿舍门窗、阳台栏杆、护栏、床架及电器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学生宿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标识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正常工作;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食品安全及燃气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饮水安全、校长陪餐等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和培训是否到位;食堂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瓶装液化气使用、储存是否规范,是否经常性开展食堂燃气用电设备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校园超市(商店)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售卖的食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售卖“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管理是否到位。

(五)学生心理健康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对“学业困难、生活困难、体质异常、心理健康异常”的学生,按照“一生一档一方案一专班”落实帮扶责任和相关措施;是否定期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重大矛盾纠纷是否建立工作档案,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引导化解;是否强化学生法制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法制讲座或报告会,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是否有针对性的加强女生安全教育管理。

四、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并适时对寄宿制学校开展夜间突击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排查全方位,不留死角。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藏不掖、不留后患,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督查,严肃问责。市教育局将对各寄宿制学校开展全面督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对安全工作不重视,自查自纠不到位,隐患问题仍较突出的学校将严格按照校园安全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挂牌督办。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