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拟在我市设置湖北省大冶市港背山矿区钨钼矿采矿权,矿区范围位于金湖街办和大箕铺镇,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设矿业权基本情况
拟设湖北省大冶市港背山矿区钨钼矿采矿权位于大冶市城东南直距约10公里,矿区范围涉及金湖街办龙角山村和大箕铺镇石家堍村,矿区面积为0.6404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申请开采标高(资源储量估算标高)+475m至-418m,井巷工程标高+465m至-450m,开采矿种为钨、钼、铜矿,矿区范围总矿石量626.6万吨,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服务年限约23年(基建期2年)。拟设矿区范围符合《大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具体矿区拐点范围坐标如下(大地2000坐标系):
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拐点 | X坐标 | Y坐标 | |
1 | 3321927.50 | 38593779.17 | 9 | 3320941.58 | 38593697.51 | |
2 | 3321928.31 | 38593874.89 | 10 | 3320942.94 | 38593858.32 | |
3 | 3321802.44 | 38594052.44 | 11 | 3320829.57 | 38593858.32 | |
4 | 3321602.46 | 38594111.73 | 12 | 3320775.07 | 38593831.87 | |
5 | 3321578.26 | 38593923.25 | 13 | 3320702.52 | 38593688.34 | |
6 | 3321497.39 | 38593649.86 | 14 | 3321000.00 | 38593035.10 | |
7 | 3321081.53 | 38593677.32 | 15 | 3321141.73 | 38593036.88 | |
8 | 3321037.28 | 38593696.58 | 16 | 3321693.18 | 38593359.37 | |
开采标高 | 开采标高+475m至-418m,井巷工程标高+465m至-450m | |||||
矿区面积 | 0.6404平方公里 |
二、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2024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组织了拟设矿区的实地联合踏勘工作,市自然资源、发改、经信、水利和湖泊、应急管理、信访、生态环境、金湖街办、龙角山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大箕铺镇人民政府、石家堍村村民委员会代表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采矿权出让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明确意见,原则上一致同意设立该采矿权。
大冶市港背山矿区钨钼矿采矿权符合《大冶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矿区范围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Ⅰ级保护林地、基本草原、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涉及国家公益林(Ⅱ级保护林地)0.1506公顷、省级公益林51.5999公顷、天然林39.4434公顷,该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山工业场地必须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域。
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或周边无铁路、高等级公路、水库、文物保护单位等,但涉及天然气管道、电力设施,大冶市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冶市供电公司均已回函同意设置该采矿权。
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未受理其他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不存在矿业权权属争议等情况。
三、补偿安置方案
(一)因开采施工涉及的土地、房屋、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大冶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大冶市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大冶政规〔2023〕2号,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
(四)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处置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凡涉及本公告开采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项目所在地金湖街办、大箕铺镇人民政府联系。(金湖街办联系电话0714-8045105 大箕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0714-8010004)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