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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第二批)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12-06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22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和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冶乡振组办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刘仁八镇政府在刘仁八镇八角亭村实施龙凤山片区生态大棚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大棚土建基础工程部分,拟按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拨2024年中央提前批政衔接资金116.6万元(进度款)直达项目施工方。为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以及资金分配、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资金使用安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举报联系电话:0714-8713477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3楼1306室

大冶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