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和全市人民的积极支持、参与和通力配合,经过全市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人口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与普查小区图绘制、人口普查的宣传与发动、户口整顿、入户摸底、现场登记与复查、质量验收、普查表格审核与编码、数据录入与利用等主要工作。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各项工作质量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现将我市人口普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大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普工作,将七人普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别召开专题会研究人普工作。市委书记等领导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参加了第七次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七人普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普办主任会议精神,对人普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推进人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精心组织实施、通力协作配合。全市共组建16个普查机构,聘请100名专职指导员从事人普工作。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普查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市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
七人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人普开展“小手拉大手,人普进万家”人普进校园问卷调查,覆盖我市近一半家庭;大冶电视新闻报道开展各乡镇“领导访谈”;运用部门电子显示屏、公交车、政府门户网、电视台、大冶发布等同步宣传深入人心。七人普坚持依法进行,认真落实普查方案的各项要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市、乡镇、社区、小区四级联动“四级责任”体系、“两员”分阶段考核激励机制、“日清”工作机制、专职指导员下沉一线等工作机制,拧紧工作链条,压实压严各级工作责任。围绕专职指导员“日清”审核,镇级检查员“交叉”检查,镇级纪检员“硬核”考评,市级督导员“多方”联动来全面把控普查数据质量。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人口总量。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871214 人。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8510人,下降4.23%,年平均下降率为0.43%。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291621户,家庭户人口为830942人;集体户7757户,集体户人口为4027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2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地区人口分布。全市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乡镇有16个,在5万人以上的乡镇有7个,少于万人的乡镇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8个乡镇(场)街道有5个乡镇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加的乡镇依次是东风路街道、金山街道、罗桥街道、东岳街道、汪仁镇,分别增加77924人、18184人、13503人、8393人、6289人。人口向城区进一步集聚。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61040人,占52.92 %;女性人口为410174人,占47.0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57个百分点。18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下的乡镇有5个,在110--120之间的乡镇有11个。
(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9039人,占21.70%;15-59岁人口为540232人,占62.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1943人,占16.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254人,占12.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9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5个百分点。我市少儿人口比重回升,是生育政策调后的积极转变。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89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4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3389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103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比例由4.47%提升到9.06%;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人数比例由13.83%提升到13.94%;拥有初中文化程度人数比例由43.65%下降到38.91%;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62%人提升到25.37%。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2年上升至9.22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61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10712人,文盲率[4]由6.26%下降到5.30%,下降0.96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29170人,占60.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2044人,占39.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170人,乡村人口减少11768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53个百分点。10年来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八)流动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29028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716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731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净增164655人,跨省流动人口净增9463人,省内流动人口净增155192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九)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全市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51.15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26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11.15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增加0.22间。分城乡看,全市城镇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1.7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04间。乡村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65.65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61间。新时代经济背景下民众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七人普全面查清了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我市社会经济和人口发展变化。这些十分宝贵的信息资源将成为我市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统筹安排人民生活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