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大冶市树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大冶市树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占伟生
主要违法事实:大冶市树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受委托处置的工业固废尾砂,委托给无固废处置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湖北德勤园艺有限公司处置,且未签订相关书面合同。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人事与财务股缴纳罚款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3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