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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佳惠生鲜蔬菜批发部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8-27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针对大冶市佳惠生鲜蔬菜批发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49WGHP39)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红杭椒(辣椒)、螺丝椒(辣椒)被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2025年4月29日我局委托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红杭椒(辣椒)、螺丝椒(辣椒)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检验,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A2250264489108005C《检验报告》中显示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红杭椒(辣椒)检验结果为不合格;A2250264489108007C《检验报告》中显示该批次食用农产品螺丝椒(辣椒)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三、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红杭椒(辣椒)的购进数量为15KG;螺丝椒(辣椒)的购进数量为20KG。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红杭椒(辣椒)、螺丝椒(辣椒)已售罄。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了召回工作。因红杭椒(辣椒)、螺丝椒(辣椒)为食用农产品,收到检测报告时间距离抽检时间已经过去1个多月,所以没有涉案红杭椒(辣椒)、螺丝椒(辣椒)被召回。

四、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螺丝椒(辣椒)、红杭椒(辣椒)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同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5年8月27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0元的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未严格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人员管理;

2、完善制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3、加强培训与学习。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