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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2-05-18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于202239日收到A1C208016A1F6189561的《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二龙分店(北京安业森淼商贸有限公司配送)销售的、标大冶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脚筋(柠檬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2-01-08,规格型号:90/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A1C208016A1F6189561”,经检验,苯甲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310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202218日生产,共计生产20箱(90g*24/箱),已全部销售给北京安业森淼商贸有限公司,价格216/箱,货值金额4320元。督促当事人2022310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432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原料红烧酱油带入。2操作失误,违反工艺多次添加红烧酱油

企业整改情况:1停止使用之前的酱油,改用与海天定制不含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酱油。;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对原辅料的监测。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