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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表日期:2024-09-28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机制促落实,持续改善住房条件。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一是制度保障到位。坚守“危房不住人”底线,印发了《大冶市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冶危改办〔2024〕1号),明确了我市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思路和要求。指导各乡镇(场)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冶危改办〔2024〕2号)要求,为各乡镇(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动态排查到位。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结合自建房屋系统信息,组织各乡镇积极开展低收入群体房屋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改造一户。目前,大冶市六类低收入群体共10255户,目前正在进行信息录入,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同时各乡镇已成立巡查小组,建立日常动态排查机制,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情况镇、村分别按月、周进行统计,我局定期对排查台账情况进行抽查。三是检查督办到位。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过程监管不定期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聘请监理机构或委托第三方对危房改造进行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四是资金保障到位。积极向上争取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协同市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统筹,今年来,共排查新增动态危房改造对象44户,已下放补助资金145.32万元第一批41户已全部竣工完成,第二批3户已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二)抓整改促实效,守牢住房安全底线。一是技术引领,精准识别。我局充分利用自然灾害普查房屋调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既有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和专业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级别,依照级别提出整改建议,指导问题整改,打通了隐患排查整改的“最后一公里”。目前,经排查农村自建房18.52万栋,经鉴定为C级危房2260栋、D级危房3708栋,全部录入信息系统。二是多措并举,速整快改。针对农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整治销号,截至目前,指导各乡镇(场)开展C、D级5968栋农村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销号,已完成采取工程措施销号3117栋,完成率52.23%;采取管控措施销号2851栋。  

(三)抓示范促规范,不断提高建造水平。一是推广农房建设新风格。2022年,我局通过广泛征集最终形成集新中式、徽派、简欧、现代建筑4种风格35套户型的农房住宅建筑设计图集,并印发至全市各乡镇、行政村,采用扫描“二维码”等方便快捷方式免费提供村民使用。同时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环节中实行“带图审批”,农户可结合实际选用图集户型建房,确保风貌统一,今年我市图集审批1211次,使用率达100%。二是大力培养传统工匠。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摸底调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录,成立由279名传统建筑工匠组成的43支施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今年来,指导各乡镇(场)完成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600余人次,有效提升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努力实现让个体工匠或群体成为现代化农村建房的 “技术员”、图集推广的“推介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农村住房监测。将继续采取集中排查和日常巡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 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为巡查内容,督促各乡镇开展常态化排查预警工作,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二)加强村镇住房建设。一是继续加农村建房图集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大推行带方案审批,严格落实建筑风貌管控,培育农村现代化村庄试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三)加强信息管理水平。依托利用“数字住建”平台统筹建立农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包含空间地理信息、行政审批、设计建造和房屋安全状况等信息在内的农房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强化各层级系统的上下联动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着力提升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