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6〕第005号 |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大冶市**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殷祖学武灌装站)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灌瓶间和瓶库、烃泵房多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处罚 |
| 处罚类型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瓶库报警器所使用的套管为PVC材质;罐瓶间电风扇的多个套管亦未达到防爆标准),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四项“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
| 信用主体名称 | 大冶市**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代码 | 9142************03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吴* |
| 处罚结果 | 对大冶市**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处以45000元人民币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处罚机构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状态变更日期 |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