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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罚决字〔2024〕第003号)

发表日期:2024-08-06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4〕第003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政处罚案

行政执法文号

城罚决字〔2024〕第003

违法单位名称

大冶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大冶市保安镇株树加油站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多建洗车棚112.86㎡,(单价每平方米180元)处建筑工程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1422元;2、对超建罩棚182.62㎡(单价每平方米514元)处建筑工程单体超建部分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6571元;3、对超建站房23.03㎡(单价每平方米762元)处建筑工程单体超建部分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1228元。共计处罚人民币玖仟贰佰贰拾壹元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86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