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4〕第003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政处罚案 |
行政执法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4〕第003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大冶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大冶市保安镇株树加油站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多建洗车棚112.86㎡,(单价每平方米180元)处建筑工程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1422元;2、对超建罩棚182.62㎡(单价每平方米514元)处建筑工程单体超建部分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6571元;3、对超建站房23.03㎡(单价每平方米762元)处建筑工程单体超建部分造价7%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1228元。共计处罚人民币玖仟贰佰贰拾壹元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6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