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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管罚决字〔2023〕第006号)

发表日期:2023-11-22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3〕第006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大冶市梁红小吃服务店在经营过程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无组织排放,污染居民生活环境案

行政执法文号

冶城管罚决字〔2023〕第006

违法单位名称

大冶市梁红小吃服务店

法定代表(负责)人

吕某某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8月21日,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无组织排放,污染居民生活环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2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