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大冶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大冶政规[2015]2号)和《大冶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房源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共58套,座落在东港路公租房小区2号楼2单元,16层--25层。
二、分配对象
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程序,符合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并取得2024年《大冶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以下简称《公租房资格证》)的58户申报家庭,其中重点优抚对象9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49户。
三、分配时间和地点
分配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
分配地点:市住建局七楼大会议室
四、分配办法及规则
(一)分配方法
本次分配采取两次抓阄方式,先按签到先后抓阄选出顺序号,之后按顺序号直接抓出房号卡。分配前,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抓阄的顺序号球和房屋的房号片进行封存。
(二)分配规则
1、本次房屋分配工作,58户申请人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公租房资格证》到会场,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并指定委托人代为抓阄(本人必须承认抓阄结果),每个申请人只能抓一个顺序号球和一张房号卡。
2、本次分配仪式全程在各街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申请人的监督下进行,分配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
3、本次分配结果经现场宣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五、签订合同时限
分配结束后,具体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租房资格证》、所抓房号卡到大冶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2024年12月5日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按自行放弃公租房租赁资格处理。
六、扰乱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分配结果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情节严重的,将移向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