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需求
计划名称:大冶市第一中学户外电子屏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大冶市第一中学
联 系 人:张洁
联系信息:18062278175
采购方式:询价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本项目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执行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此强制标准。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要求/备注 | 货物/服务 |
1 | SV3S户外全彩显示屏 | m2 | 19.35 | 货物 | |
2 | 控制系统 | 项 | 1 | 货物 | |
3 | 控制软件 | 套 | 1 | 货物 | |
4 | 高清LED处理器 | 台 | 1 | 货物 | |
5 | LED显示屏控制电脑 | 套 | 1 | 节能产品 | 货物 |
6 | 配电柜 | 台 | 1 | 货物 | |
7 | 屏体主电缆 | 项 | 1 | 货物 | |
8 | 屏体系统线 | 项 | 1 | 货物 | |
9 | 功放 | 台 | 1 | 货物 | |
10 | 音柱 | 只 | 2 | 货物 | |
11 | 散热设备 | 台 | 2 | 货物 | |
12 | 配件 | 批 | 1 | 货物 | |
13 | 结构装饰 | 套 | 1 | 货物 | |
14 | 安装调试 | 项 | 1 | 服务 |
本项目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执行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此强制标准。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SV3S户外全彩显示屏, |
| m2 | 19.35 |
2 | 控制系统 |
| 项 | 1 |
3 | 控制软件 |
| 套 | 1 |
4 | 高清LED处理器 |
| 台 | 1 |
5 | LED显示屏控制电脑 |
| 套 | 1 |
6 | 配电柜 | 30KW配电柜, 输入:三相五线制供电 | 台 | 1 |
7 | 屏体主电缆 | 从控制室到配电柜:最大功率30KW 国标电缆 | 项 | 1 |
8 | 屏体系统线 | 采用千兆超六类网线,国标标准,超过100米用光纤。 | 项 | 1 |
9 | 功放 |
| 台 | 1 |
10 | 音柱 |
| 只 | 2 |
11 | 散热设备 |
| 台 | 2 |
12 | 配件 | 同厂同批次备品模组、电源、IC、管芯、专用工具等 | 批 | 1 |
13 | 结构装饰 | 国标钢材料精准定位,包边采用黑钛金不锈钢,双立柱钢结构,防水装置安全可靠。保证其抗拉强度。 双立柱采用直径420x6MM厚螺旋管,立柱高度2500MM,地笼深度不低于1500MM,与地面法兰盘焊接,上端与显示屏钢架结构底部钢板焊接。 | 套 | 1 |
14 | 安装调试 |
| 项 | 1 |
说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报告、彩页或截图等)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商务要求
交货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
交付安装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承诺 |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时,须提供交货设备与招标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承诺相符、若不符,自愿接受采购人处以合同总金额10%的罚款的处罚的书面承诺。 |
质保要求 | 所投产品质保期壹年。 |
付款方法 | 不实行预付款,产品交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
验收要求 | 设备的验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采购人组织部门验收; 在清点货物之前,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处于原始的、完好的包装状态,且必须携带中标电子屏样品及对应出厂说明书交给甲方检验,确认无误后再进场安装,如遇产品在交付前已被拆封,或者证实产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全部完工后再做最终验收,确保标书要求的主要技术内容在实施中得到体现,不合格者属于虚假应标。 |
售后服务 要求 |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质量等负责。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应在24小时以内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提供SV3S户外全彩显示屏、LED显示屏控制电脑商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 |
成交供应商有稳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措施,为保证服务的快捷和应急,提供24小时电话在线服务,出现故障时,半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服务承诺; |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生产、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用水、用电、保险和调研、咨询、测试、验收、评审、培训、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招标人概不负责。 |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单位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投标人的报价上限不得高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的规定。(详见附件) |
(四)、节能产品:
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五)、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此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参考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两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以及与招标文件相关的答复、修改、补充通知等;
(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文件相关的澄清、承诺、补遗书等;
(3)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构成本合同协议书的其他文件。
2、采购清单
甲方购买乙方经营的 ,用于校园文化宣传建设,具体清单见附件。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 (¥ 元),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交货要求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以项目学校签署“收货证明”的日期为准)将全部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在交付使用之前,设备的安全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送货前,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乙方应及时将项目学校签收的“收货证明”(合同附件)送达甲方。
5、安装要求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最终用户使用。
6、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技术指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或装箱应牢固、可靠,适合于长距离运输,并具有防潮、防湿、防震、防撞、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物外侧醒目位置应标明装箱清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检测合格,产品装箱单中应提供产品清单、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上没有相关标识,又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检测与验收
设备货物的验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冶教装备【2019】1号文件执行,验收分为学校验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教育管理部门验收。
在清点货物之前,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处于原始的、完好的包装状态。如遇产品在交付前已被拆封,或者证实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如在7天内没有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
8、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从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
9、明确责任
(1)乙方的责任
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等工作,以交钥匙方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产品的质量等负责。如果证实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以内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如果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处理,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质保期满后,产品供货商仍需提供维修服务,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设备货物交付完毕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1-2名)进行应用技术培训,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工作原理、维护要点、常见故障的排除与处理。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由乙方与甲方商定。
(2)甲方的责任
本项目至少组织一次设备使用培训活动,对项目设备巡检一次,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10、付款方式
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产品交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付清。收到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发票等付款凭据,经验证无误后付款资金直接拨付给乙方。
11、合同延误
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未履行合同,将受到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等制裁。误期赔偿费每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计算。一旦误期赔偿费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上报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其按时完成交货任务或不能按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任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等通知甲方。甲方将尽快对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同意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为地震、洪水、滑坡、道路中断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或相关新闻报道递交给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达成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的协议。
13、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如果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申请仲裁,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如果申请法律诉讼,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判决期间,除正在进行判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乙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产品;
(2)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投标文件的承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义务,或者用户对服务不满意。
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照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没有提供的类似产品没有提供的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没有终止的其他合同条款。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乙方补偿,终止合同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
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如果发现乙方转让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
17、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2)本合同在甲乙两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开始生效。
19、其它
(1)经协商,甲乙两方可以对本合同的非关键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条款应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签字代表: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乙 方:
签字代表: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