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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社会代理机构的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公告

发表日期:2022-10-12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社会代理机构的检查报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赐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陈贵镇小雷山村细礼洪湾

当事人2:湖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湖大道一品人家49-1

当事人3: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怡园路67

当事人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观山路商贸小区花园小区一号楼101

当事人5: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观山路34

当事人6: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向阳社区12单元13

三、基本情况

一、按照随机原则确定被检查单位。2022624日,根据黄石市局统筹安排,大冶市财政局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赐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此次被检查单位。202267日,大冶市财政局通过书面形式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通知》传达上述6家代理机构,要求各代理机构逐条对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2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大冶市财政局,6家被检查代理机构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报告。大冶市无社会代理机构自愿申请参与此次评价工作。

二、认真细致进行书面审查。202271日至715日,大冶市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组,对5家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看各代理机构报送的自查报告,书面审查未发现各代理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严格实施现场监督检查。2022716日至919日,大冶市财政局按前期监督评价组工作安排,派出多名检查人员前往上述6家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深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在检查过程中,6家代理机构均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公环境、档案存放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以及2022年度部分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检查组一共抽取22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湖北赐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抽取5个,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2021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较少,抽取1个项目,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没有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检查人员按照现场检查情况,认真编制工作底稿,并让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四、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整改。大冶市财政局对各代理机构报送的资料及现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大冶地区代理机构业务流程及人员配备整体符合规范,但以下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进一步改进:1、档案管理问题。对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档案管理人员兼职较多,专业性不强,没有建立起切实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导致存在代理项目资料归档混乱问题;2、存在个别项目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3、存在个别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后又进行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情况。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各被检查单位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送大冶市财政局。大冶市财政局将针对各代理机构整改报告,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情况得到落实。后期,大冶市财政局将根据此次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情况,举一反三,不定期抽查在大冶地区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对于以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常见问题重点关注,督促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营造出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大冶市财政局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