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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冶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和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9-0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 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2〕6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号)精神,我市开展了大冶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工作,相关成果已经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复(黄资建批〔2024〕9号、黄资建批〔2024〕10号)。现将两个项目成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大冶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2.大冶市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附件:    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