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信访件(受理编号:D2HB202109130066)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信访投诉问题
黄石市大冶市罗金大道附近的金锣碎石场以及铜山口镇的无名碎石场,还有溪水桥到铜山口沿途有很多碎石场,环境污染严重。
二、整改措施及要求
1.责成市生态环境分局、金湖街道、陈贵镇和高新区督促碎石加工企业对照环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责成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业。
3.责成金湖街道、陈贵镇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乡镇城管等部门联合对栖儒桥至铜山口沿线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车辆抛洒、无遮盖、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结果
1.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高新区督促金锣碎石厂已按环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2.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陈贵镇督促栖螺路沿线8家碎石加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3.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金湖街道督促栖儒桥至铜山口沿线4家碎石加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4.陈贵镇、金湖街道分别常态化开展栖螺路、栖儒桥至铜山口沿线道路洒水降尘和保洁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24日,联系电话:8715306。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