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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01-27    文章来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序号1)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走访问询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执行不彻底,导致在部分具体问题整改中存在推进不力、有章不循、整改方案制定执行不科学不严谨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真正通过学习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推动工作,以推进环保工作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论重要论述,切实把抓好“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导督办机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四位一体”整改任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督办,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打折扣和假整改等行为。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乡镇、部门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整改落实。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召开17次、市政府召开8次常务会议和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就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等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大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办,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络群,负责将现场督查工作信息收集汇总,编成《大冶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督察行动工作动态》7期,对环保问题整改进行工作指导和调度,有效促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2.严肃追责问责。印发《大冶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大冶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保“一票否决”应用到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中。2021年,市纪委监委就碧桂园建筑工地环境污染、姜德伍石料厂违规生产、大箕铺富石矿业破坏林地等33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启动问责调查;截至目前,共计问责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党员干部15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122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月2日,联系电话:8715306。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