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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1年度)

发表日期:2022-01-06    文章来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统计表

三、行政处罚统计表

四、行政强制统计表

五、行政征收征用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统计表

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第一部分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大冶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

(十三)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10项;

(二)行政处罚136项;

(三)行政强制7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20项;

(六)行政裁决1项;

(七)行政给付2项;

(八)行政确认2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公共服务21项

(十一)其他行政权力3项。

第二部分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表

2.行政许可统计表

表2






行政许可统计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1420

1420

1420

0

0

合计

1420

1420

1420

0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合计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1日至12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3.行政处罚统计表

4.行政强制统计表

表4















行政强制统计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大冶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1日至1231日。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5.行政征收征用统计表

表5






行政征收征用统计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

行政收费(次)

行政收费数额(万元)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

征收面积

大冶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0

0

0

0

0







合计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1日至12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6.行政检查统计表

表6


行政检查统计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合计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大冶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1280



合计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1日至12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7.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表7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2021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宗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1316

257.832

98

0

0

0

0

0

合计

1316

257.832

98

0

0

0

0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合计









填表说明:1.“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决定的数量。

2.“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