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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表日期:2025-03-17    文章来源: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优秀人才,助力大冶全力冲刺千亿县市、率先迈进全国五十强,大冶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本次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且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及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1.大冶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在编人员(不含垂管单位);

12.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宣传推介

大冶市将根据高校春季校园招聘安排,通过组织专项宣讲会、参加双选会的方式,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线下宣传推介,具体时间、地点以高校官方就业网站信息为准。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环节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安排如下:

(1)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9:00至3月28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扫码(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在高校宣传推介期间,应聘人员可携带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

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00至3月29日17:00,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对应聘考生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地点设在武汉高校,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发公告通知。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和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比例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引进计划的意见,报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性格特点和相关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博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人才引进计划名额。

3.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方式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招聘组织单位承担。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无递补人员的,相应引进岗位计划取消。

4.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考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手续。

五、相关政策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大冶市事业单位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一级、八级聘任,分别享受专技十级、七级工资待遇;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有关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大冶市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

3.住房待遇。引进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可连续三年免租入住大冶市人才公寓。引进的博士学历学位、正高职称、高级技师等高层次人才,以及来大冶工作后获得以上学历学位、晋升以上职称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在大冶工作期间可持续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引进人才还可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冶建〔2024〕12号)享受购房待遇(以文件规定为准):引进人才为大冶市社区居民的,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1.5万元补贴;农村居民,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补贴;非大冶户籍,在大冶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2.5万元补贴。引进人才新婚,在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4万元补贴;生育二孩、三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可叠加给予6万元、12万元奖补,每户最高奖补12万元。引进人才在大冶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

已在大冶享受人才津贴补贴、住房待遇的,不重复享受以上待遇。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在大冶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报考本地公务员的除外)。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重点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本公告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720116、8729569。

附件:

1.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

4.大冶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二维码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