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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日期:2022-03-29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大党委会机关党委、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名额

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聘至我市事业单位的人员范围为我市在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不在此列)。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考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0日—4月8日。报名表可登陆大冶市政府网站(www.hbdaye.gov.cn)公告栏下载。

(二)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四楼407(新冶大道45号雨润商场对面)

联系电话:0714-872979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学历证书、二代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明、编制卡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商请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按全市遴选、选聘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选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予以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在大冶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选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原则上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1:1。由用人单位牵头负责,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配程度。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察,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需签订五年服务合同。

五、有关要求

严禁在选聘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录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选聘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8770010(人大)、0714—8765387(自规局)。

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