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4-09-29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A


刘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拓宽投诉监督渠道,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物业服务监管中心具体负责承办

一、物业行业基本情况

(一)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城区4个街道42个社区,共有住宅小区392个(43个湾组不计算在内),其中,物业服务小区141个,占比35.97%;业主自治小区251个,占比 64.03%;目前组建业委会352个,占比89.8%。

(二)物业服务基本情况。全市现有物业企业85家,其中,本地企业78家,外来企业7家,物业从业人员2815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不足5%,高中或中专学历不足10%;141个物业小区中,四星级以上小区12个,占比8.51%;三星级小区4个,占比2.84%;二星级小区26个,占比18.44%;一星级小区99个,占比70.21%。

二、物业收费公示情况

(一)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公示行为。2022年以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我局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制作统一模版收费公示栏,将物业服务费收支等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小区业主监督。同时,将公开情况作为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日常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同业委会的联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1月,对全市物业企业2023年度收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公开的9个企业进行通报批评2024年7月,督促物业企业对2024年1-6月份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更新,切实做好公示公开工作。

(二)注重服务质量提升。一是我局每半年举办一期全市业委会培训班,通过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普及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相关内容,要求业委会对管理的公共收益每半年应公开一次;二是加强物业服务质量,举办物业知识专题培训10余场次,重点围绕消防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品质管控要点及亮点创新、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践行诚信服务理念等方面的知识,压实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着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从而更好为居民服务。

(三)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评价。2022年起,我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2022年度每半年发布一期“红黑榜”,2023年度每季度发布一期“红黑榜”,2024年公开发布2023年度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并建议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解聘服务评价差的小区物业。同时,会同市创建中心集中约谈拖欠物业费公职人员1批;对物业企业起诉欠费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业主,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和出行等

三、物业纠纷调处情况

(一)建立物业纠纷调处机制。2022年底,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市综治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推进我市物业纠纷三级调解机制建立。2024年,结合我局受理的各类投诉,市级受理纠纷调处16起,调处成功6起。

(二)建立小区议事协商机制。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运行,通过“三方联动”机制解决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物业服务问题和居民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等。2024年,组织召开“三方联动”会议157次,解决问题116个,“三方联动”机制在解决小区共治问题的运用率不断提升。

(三)建立12345热线投诉办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在办理12345热线投诉过程中,注重把问题解决同物业纠纷调处和“三方联动”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和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群众诉求。2024年,累计受理12345热线投诉533件,办结523,群众满意率较大提升。

物业纠纷的调处是一个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更需要业主和业委会的共同参与,也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参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同推进物业纠纷调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的工作,我们将不断努力,全方位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主要领导姓名:叶序武          联系电话:8770555

人姓名:饶          联系电话:8767293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