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柯凤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物业服务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
今年年初,我局曾对全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17个住宅小区的64部电梯进行摸排,并上报省住建厅,拟向上争取资金进行更新,但未获批准。
近年来,针对我市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年限日久,故障率高等情形,我局已将电梯维修纳入应急维修范畴,推进故障电梯第一时间得到维修,保障居民的正常出行和使用安全。其中,2021年电梯维修31笔,金额297.99万;2022年电梯维修31笔,金额297.99万;2023年电梯维修20笔,金额185.87万;2024年电梯维修10笔,金额74.36万。
同时,会同市市场局加强对物业企业履行电梯管理人责任的监督,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有效维保,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业主合规使用电梯,减少电梯故障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
今后我局将继续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2024年7月,我局工作人员同您联系,反馈了30号代表建议办理完成情况。
如您后续有关于本次建议办理情况或其他意见建议,请您继续同我们联系。
主要领导姓名:叶序武 联系电话:8770555
经 办 人姓名:饶 琪 联系电话:8767293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