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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4-08-28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B

万国钦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车辆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辆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改造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21号)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老旧小区增设公共充电设施情况由于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内没有公共充电设施,电动车辆飞线”充电问题较为突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解决老旧小区车辆充电问题,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重要内容,要求设计单位结合小区空间布局因地制宜增设充电设施规划设计按照“宜建则建”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目前,我市东风路街道铜草花园、三鑫花园,东岳路街道湛月新村、老酒厂等30个小区已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480个,充电端口960个。今年我市实施改造的79个老旧小区预计将新增动车充电设施90个。在实施小区改造过程中,也有部分老旧小区因受场地空间狭小限制,无增设充电设施条件。

(二)物业小区增设公共充电设施情况。解决全市物管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不足问题,我局督促物业企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向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报告,通过业主委员会自筹资金,运用“三方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建设运营企业的形式解决充电桩建设问题。以来,全市有56个物管小区新增充电棚59个,新增充电桩952个,充电端口1904个。

(三)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公共充电设施情况。为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计规划建设,更好地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车辆充电需求,我局主动对接市资规部门,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在规划条件中需按规定配建非机动车位,机动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安装充电设施。后续,我局资规部门在规划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加强对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把关,确保充电设施按规范配套建设到位。与此同时,我局还会同市资规部门进一步优化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和周边公共开放空间增建、补建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的规划审批手续,对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推动简化或取消规划审批手续办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细化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配建规划要求及布局、配建比,加快在商业区周边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范围,确保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充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推进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一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列出计划安排,继续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力争到2025年前基本完成电动车辆充电桩900个、端口3000个,充分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二是推动新建小区电动车辆充电设施配建工作,对接市资规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意见书中按照小区人口规模,在小区合适位置合理布置充电点,并将配建的充电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三是推动简化居民小区增补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审批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设施增设工作。

(二)加强电动车辆充电停放安全监管。联合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检查,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开展宣传提示、引导劝阻、执法查处,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组织对架空层停放充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建筑架空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条件要求》,对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三)加强电动车火灾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住小区公示栏等传统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常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加强对小区、公共建筑物业服务人员、广大业主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确保充电用电费用规范合理。加强与供电部门对接,落实国家部委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通知要求,强化充电收费价格监管。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应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指导督促供电企业主动承建停放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创造条件帮助降低充电服务价格。指导督促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局的工作,我们将会以实际行动更加努力地做好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主要领导姓名:叶序武                联系电话:8770555

人姓名:熊豪林                联系电话:8765693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