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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发表日期:2023-10-30    文章来源:国家移民局

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主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6件)。接办该工作后,我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交办,逐一分解明确至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专班督导,办复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委员代表对公安工作满意度100%。现将办理情况汇总如下:

一、前期办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我局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党委会、全局大会上分别就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提出要求,并强调坚决要以结果检验过程的方式,纳入全年公安工作一并统筹部署,明确分管局领导督导,要求工作专班督促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汇报和视情督办。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们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召开专题交办会议,将1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逐一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承办人,并明确完成时限,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措施不具体,办理效果不满意的,一律问责,直至办理结果满意为止。

三是全程跟进,跟踪督办。我们建立了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三级监督机制,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的单位下发局长督办令,全力推进、限期完成,同时,局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承办情况逐月建立进展台账,及时掌握和督办工作进度。

二、落实取得成效

委员、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反映的都是民意,很大一部分体现的是我们常规性工作中没有做到位的地方,今年新交办政协11件委员提案和人大4件代表建议,集中反映公安交通管理问题。比如“交通拥堵、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车辆管理”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们能够触及到的常规性问题,近年来,在城区交通整治上,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改观作用,但还需持续加大力度、常抓严管。

比如“交通拥堵”问题,交警大队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民文明出行,安全交通;增设道路隔离护栏,增设标志标线标牌,规范车辆行人的交通行为;提高路面管控力,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警力重点值守,指挥疏导,成立乱停乱靠整治专班,成年累月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查处。今年在我市中商路口、雨润安装建设了人行过街天桥,同时对上冯路进行道路限行,目前单行线已向社会公告并实施,标识标牌、电子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至此全市交通拥堵问题得到较大改善。

比如“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在大金省道宋家垴路段增设测速设施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通过实地勘察后,安装了测速设施,并已投入使用中。另外在老东街渔政局公交停靠地点,安装了违停抓拍摄像头,对违停车辆依法处罚整治。

比如“车辆管理”问题,一方面我局交警大队对全市的停车位进行了统一的梳理。全天候安排整治专班对停车秩序进行整治和管理,依托抓拍球和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截止到目前查处违停行为5万余起。另一方面加强对客运车、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酒醉驾、闯灯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筑牢全市交通安全“防控圈”。截止到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3万余起,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521起(酒驾383、醉驾138),货车违法载人74起,客车超员56起,摩托车各类违法2.4万起,依法暂扣机动车4千余台。受理行政案件181起,行政拘留32人,刑事案件立案203起,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192人,监视居住2人,移送起诉172起,吊销驾驶证122起。

另外,建议提案中反映的关于流浪动物救治管理、有序恢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我们均已组建专班各个击破。

比如“流浪动物救治管理”的问题,3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犬类管理专项工作推进会,各成员单位、全市43个社区(村)参加会议,对犬类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对流浪犬救助、捕捉、防疫、宰杀和教育工作都进行了职责划分,去年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已建立动物留检所,并投入使用中,有专人管理,配备专项资金,后期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截至目前,各街道、社区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养犬常态宣传68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1000余人次,印制并发放宣传手册5000份、养犬名录8000份、倡议书8000份、犬只登记表10000份至各街办、社区,摸清底数,完成精准入户宣传,限养区犬只建档建册率100%。黄石市城市智能养犬管理系统启动以来,我局收到群众犬只办证申请419个,已成功完成上牌330个,待上牌27个,其他均由于资料提交不合格予以驳回。收养10只流浪狗,共计警告不文明养犬行为5人,抓捕流浪犬27只,全部移送至犬类留检所。后续工作持续开展中。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3月1日《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大冶原“68宠物”APP平台端口关停,与黄石同步,群众办理犬证端口统一从“黄石”进入,原有数据经再三沟通无法对接延用,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证件类型从去年的纸质证件改为体内植入“电子芯片”的电子证,另一方面由于免费证件更改需收取为158元/个的犬证费用(该费用包括体内植入电子芯片和宠物随身安装的电子犬牌,由犬主自行承担),因新旧法规的出台时间间隔短,导致群众产生抵触心理,影响登记率和办证率;二是自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职责权属认识不清,尤其是某些街办、社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城管执法部门认为自己只是配合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认为是配合市养犬管理专班,工作互相推诿,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错误片面,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三是犬只便溺清理职责不明。《大冶市2023年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进行了划分,公共场所(公园、公厕)等区域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责任务,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以及城中村等区域为各街办城管综合执法中心职责任务,但目前为止,有些社区仍然存在认识误差,认为是公安部门专班职责任务,导致街面犬只粪便等未能得到及时清理;四是根据各街办上报工作情况来看,五支专业整治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严管重罚不够,对辖区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等的捕捉收容力度不够。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整治队伍在犬只捕捉等方面专业度有待提高,抓捕犬只存在风险,尤其是狂犬、烈性犬等,人身安全难以保证,需要一定经费保障;五是现有犬只留检所已无法满足收容需要。我市现有留检所最大可收容300余只犬只,目前已有330只,已达最大收容量。且即将进入夏季,犬只不怕冷却异常怕热,留检所条件有限,无法容纳更多犬只;六是因为街办、社区等在职责范围上的片面认识误差,导致专班工作难度加大,工作的权威性不高。3月24日全市推进会以来,专班编发周报3期、月通报一期,专项通报一期,但是通报应用在考核中的奖扣分没有实质依据,使得通报失去一定权威性。建议我市创建办将我专班通报纳入创文、创卫目标考核管理中予以奖扣分。

比如“有序恢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根据政策调整,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禁鞭”改为“限放”,为了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指示,提前起草颁布《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起草制定《2023年春节期间大冶市中心城区“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大冶市2023年春节期间限放区安保工作方案》。于1月10日组织召开全市中心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2023年春节期间大冶市中心城区“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大冶市2023年春节期间限放区安保工作方案》,并强调“禁限放”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文胜,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开广以及各相关街道、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禁限放区35个社区书记、社区民警和公安二级单位单位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此后,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开广,副书记、政委陈浩,党委委员、副政委吴远国均先后对全市禁限鞭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局禁鞭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敏感节点的禁限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全面深入开展禁鞭宣传,不断增强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制作燃放点标识牌60余个,印制、发放并张贴《禁鞭通告》1000余份,制作、发放并督促悬挂宣传横幅累计100余条。劝导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群众1100余名,缴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0余箱。坚持常态化日常巡查,坚持做到把鞭声当作警情,对涉鞭警情快出警、快处置,现场查禁,严格执法。截止到目前,整治专班与各派出所一起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炮竹经营户14户,查处各类非法存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2起,罚款21人,收缴烟花炮竹2000余件,劝阻2000余人。后续工作持续开展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一如既往从措施、力度和成效方面入手,针对普遍性问题,坚持常抓不懈,针对突出性问题,坚持专项整治,针对社会性问题,坚持齐抓共管,针对长远性问题,坚持逐步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得到有效根治,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