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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街办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3-26    文章来源: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

过去一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我街道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专题班子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领导和支持。

(二)落实党政主职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职领导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对办事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年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6次。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必训内容,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年度累计参加培训时间累计超过12天。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标语、横幅、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我处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开展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每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构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

二、完善行政事项制度建设,全面强化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行政审批事项职责。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在收到上级机关关于取消和下放相关事项的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实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按照省市部署,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公布取消、增加和变更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有效衔接,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

(三)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征求意见、公开信息、释疑解惑、澄清说明。执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及时回告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执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四、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档案,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与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组织开展2023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做好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落实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做到有备必查、有错必纠。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重大行政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安、执法中心、市场监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以及承担责任等。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调处机制

(一)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深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矛盾纠纷做到留痕管理,建立好矛盾一站式平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平台的操作运用。

(二)加强规范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依法履职。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进程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带领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养成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的好习惯。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采取“集中宣传造影响、重点宣传找对象”的策略,利用宣教月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023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制度仍需完善,部分领域的法规规章还需进一步健全。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针对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办事处全体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大冶市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总之,我街道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