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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4-03-20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常态新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评等工作。

2.制定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年初,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法治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定了全年推进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在全系统发文贯彻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

1.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指导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累计提出法律意见2次,参加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9起。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方面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请集体审议,不得制定实施;另一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对以市人民政府或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清理。2023年,我局累计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其中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继续实施、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建议废止的评估意见,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3.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人数达170余人。通过开展法治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单位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工作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抓政策支持纾困解难。不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8条”、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措施,延续“个转企”奖励政策,全年完成“个转企”1378户。接续开展“育苗”“壮苗”、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等系列行动,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十件实事”;与十堰市郧阳区等7家省内外区域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强化“政企银”联动,成功协助祺峰动力等15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24亿元。2023年,全市经营主体总数达108540户,同比增长7.75%,其中企业27376户,同比增长17.99%;全年新增经营主体16630家,其中企业5941家。

2.抓创新科学创建试点。探索推出“1+2+3+4+N”工作法,促进“个转企”先行区创建工作取得全省领先实绩,经验作法在《湖北市场监管信息》全省推广。成功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省级优化营商先行区试点。建成省级、黄石市级保护工作站6个、黄石市级商标品牌指导站2家、14个乡镇知识产权工作站。

3.抓改革提升政务效能。全年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免回收946件,在全省首推无欠税证明代替清税证明工作机制;在25个高频行业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积极探索开展“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叠加合并改革,全年共发出539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办理“一事联办”509件,“一业一证”517件。

4.抓品牌促进提质强企。探索构建具有大冶特色的“1+1+N”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NQI)工作新模式,逐步配备完善涵盖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等多领域专业服务;换热器和配制酒包装材料两个产业链质量提升项目成功入选湖北省“万千百”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湖北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等三家单位成功入围第八届黄石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劲酒”等三个品牌入选“湖北精品”拟奖名单;劲牌、尖峰水泥2家企业入选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毛铺”商标在“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夺得金奖。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45件(不含黄金山),同比增长28.74%。新增国家级示范优势企业2家、省优势商标3件。

(四)强化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持续加强对中大型餐饮单位监管和隐患排查,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工作,共覆盖220所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其中根据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全市承包制食堂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共约谈网络外卖平台2家。推广应用“智慧监管一张网”模式,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信息化建设,指导经营者利用“湖北智慧监管”微信小程序进行智慧管理,打造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一张网”。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指导企业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任务。

2.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点专项检查。针对疫苗验收记录、冷链运输记录、疫苗储存条件、疫苗检验合格证明等开展检查,对我市全部23家新冠疫苗接种点实现全覆盖检查,切实保障疫苗接种安全。按时按量完成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抽样任务和日常监督抽样任务,确保抽检工作顺利推进。狠抓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做好四类药物库存销售情况上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暗访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植入性医疗器械、严厉打击医药领域腐败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走深走实。积极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隐患整改,完成法定检验,深入开展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专项整治和“安心乘梯守护”行动。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的权利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转段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1月是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第三阶段),督促各基层所准确把握转段后的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精准执法检查。

4.强化信用监管,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年报工作和“双千”工作、日常检查、注册登记有效结合起来,全方位宣传、指导企业年报。全市企业22354家,已年报21825家,年报率97.63%;个体工商户72981家,已年报71150家,年报率97.49%;农民专业合作社1571家,已年报1540,年报率98.03%。开展信用提升工作,规范失信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推进监管标准规范化及联合监管常态化,积极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好“公示即监管”基本理念,全面实行抽查结果公示制度。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公正监管,明晰监管规则,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68项,共对28户市场主体减轻处罚、27户市场主体从轻处罚、1户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告诫;在全市率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办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案件2件,积极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6.构建“执法大队+基层所+业务股室”的联动执法体系。依托强有力的执法体系,做好市场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益百姓福祉。2023年,围绕局中心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扫黄打非”“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专项执法,依托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2023年,在行政执法领域我局共查办案件434件,罚没款589.46万元,其中由我局查处的卢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评为湖北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大冶市某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2023年第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增强,办理行刑衔接案件9件,办案率同比增长300%。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1.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资格。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清理,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共14人通过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配合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开展2022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制定了《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规则》等规定,确定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的工作措施,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六)强化法治培训和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面向社会普法并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特殊宣传期,利用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公众法律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局累计设立咨询台受理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份。

2.加强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组织系统各执法办案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执业律师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面向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举办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各类培训111期,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强力推进。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抓落实,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市局其他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二)带头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印发《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根据学习安排每月开展学习活动,全年共开展集中研讨学习14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在全局系统部署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全局上下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带头参加各项学法及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局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法治专项考核

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局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工作要求明确细化、层层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每位执法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各负其责,确保执法责任明确到人。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落实。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树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新形象。

(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系列法治思想理论,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领学促学作用。

(二)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特别是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通过抓实基础领域执法,聚焦民生热点,拓展执法领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网络交易、违法广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普法效果

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系统内部普法,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优化更新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培育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的执法办案队伍。做好重大节日的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