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坚持科学严谨、讲究实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考评原则,为建设法治大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内容,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案件审理室,明确了法制审核职责,目前法制审核人员共3人。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2022年组织全局执法岗位职工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法律学习,不定期还组织重点企业参加特定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培训。
(二)加强制度建设,厘清行政依据
严格落实《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我局因机构改革,已无制订规范性文件的资格,但每年仍按照大冶市司法局的要求,定期开展以前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依法行政
1、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一是严格落实省厅制订的裁量权标准。我局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检查考评,并将与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分值挂钩。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在市政府网站、信用大冶等网站按照规定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022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7条。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我局认真参与市局、市支队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检查,进一步增强各中队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2022年,我局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7份,罚款292.7万余元。共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2起。对正面清单企业利用智慧环保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环境监管手段,减少对企业生产现场的干扰;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现场帮扶指导活动,对5起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四)服务发展,继续推进“放管服”
2022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77个,对30家重点管理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包括首次申请、变更、延续项),对122家简化管理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包括首次申请、变更、延续项)。
(五)做好复议、诉讼相关工作
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应诉答复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做好应诉、答复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经黄石市司法局调解达成调解意见;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市政府网站、今日大冶开设环保专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政府关注、公众知晓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实现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生态文明的目的。2022年共发布环境信息200余条。
二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活动,向市民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设环保宣传咨询台,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向市民做宣传讲解。
三是向企业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使企业对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将更加重视并切实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环保社会责任。
四是对部分企业进行《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了企业、干部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创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依法治市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依法治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不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依法治市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市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