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大冶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3-03-08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2年,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黄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不留盲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科学做好统筹谋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法治大冶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冶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冶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进行长期安排。

2.健全完善学习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形成了一办牵头、组宣主抓、纪检监督的闭环机制。全市党政机关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轮,各普法成员单位依托“法律六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200余场(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利用春秋季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3轮,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高位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4.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按时向黄石市政府、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大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大冶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全市42家政府部门主动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进行了公示。

5.压实党政主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印发《大冶市法治建设季度考核办法》《大冶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季考核、年考评和法治督察范畴。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实地督查乡镇3个、部门单位21家,书面督查乡镇13个、部门单位40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举办电视问政5期,推动解决公共停车、污水处理、村级公路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15个。

6.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效。2022年,全市立受行政复议案件50件,办结50件。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监督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7.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推动完成“法治惠民”实事项目42个,大冶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及打击侵犯林业知识产权等4个实事项目被黄石采纳推介。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启动了大冶市法治督察员选聘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稳步提升

8.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大冶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编制并公开了2021年度大冶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跟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落实。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大冶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37项规范性文件和35件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均经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审查率100%。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向黄石市政府及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5件,报备率、规范率和及时率均达100%。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市政府承办的111件人大建议和131件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

(四)坚持简政惠民,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跨部门、跨层级“一窗通办”窗口25个,“一事联办”主题场景窗口20个,协调完成“跨省通办”事项132项,“跨市通办”事项165项,基本解决了办事群众一事跑多窗、跑多地、跑多次的难题,全年共为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事项30余万件。

11.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功能。推出导办、延时、预约、上门、代办、易企办、免费复印、免费照相、免费邮寄和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等服务,169个与企业办事和群众生活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从实体办事大厅8小时服务向全天候24小时服务转变,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共为企业群众办理业务6000余项。

12.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政务服务外网实现市、镇、村三级联通,推动174个一般事项、17个高频事项、16个“一事联办”改革事项下沉至乡镇便民大厅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梳理并公布市、镇、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1366项(市级1086项,镇级184项,村级66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托“互联网+”,成立网上“中介超市”,为77个工业项目提供中介服务122项(次),节约企业成本1000多万元。

13.持续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启动了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清理编制工作,新增告知承诺事项2项,实现40项事项告知承诺即可办理。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收到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44条。

(五)坚持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体系不断规范

15.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连续三年对高新区和15个乡镇(场、街道)及35家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督察。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法核发行政执法证件254个、执法监督证件51个。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抽查各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297份,发现并整改问题50余处,按照《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

17.启动“四张清单”编制。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水利湖泊、教育等12个重点领域“四张清单”进行了梳理,起草了《大冶市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明确了可不予行政处罚事项59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54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0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1项。巩固实施《大冶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全年共适用免罚清单50例,免予罚款7.76万元。

(六)坚持服务大局,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8.着力完善法治护航机制。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印发《2022年大冶市政法机关关于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服务企业相关机制、措施共计50条,形成政法委+法、检、公、司齐抓共管的“1+4”工作格局。全年办理重点疑难复杂涉企案件8件;破涉企经济案16起、刑事打处32人、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指导7家涉案企业建立并执行合规监管计划;受理涉企案件1773件、审结1479件、申请标的49.18亿元、到位标的46.28亿元、执行到位率94%;办结涉企复议案件17起;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56家。我市“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改革事项被评为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项目,航宇鑫宝管业、兴成铸铁、龙鹏包装等盘活案例为全省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提供了“大冶模式”。

(七)坚持底线思维,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贯穿法治建设的主线,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调解中心具体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市、镇、村三级中心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20.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已建立物业、医疗、教育、交通、诉前调解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980起、预防纠纷810起,受理矛盾纠纷调处案件1302件、调解成功1224件、调解成功率94%(其中,调解疑难矛盾纠纷40件、调解成功40件、调解成功率100%),签署协议1224份、成功履行1224件、涉案总金额7122.96万元。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全年无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案(事)件,未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和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认识不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还有待提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规范执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领域,个别乡镇和部门在执法程序上还存在瑕疵,落实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考评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八五”普法等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内容,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邀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正军同志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1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研究解决执行难等相关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市依据《大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大冶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定《大冶市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协调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工作,督促召开各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继续推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范畴。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充分运用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制定《大冶市法治督察办法》,结合实际开展法治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用权的意识不断提升、水平不断提高。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审慎谦抑执法司法理念,推动涉企经济案件影响评估全面落实,扎实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切实解决企业办事、办证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抓好重大决策监管,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增强报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落实,除涉密和不宜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外,政府决策全面公开。

(五)用好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自由裁量权基准核定。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移送工作。

(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制体制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

(七)抓好普法责任落实,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七进”做深做实。抓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监管力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八)守好安全稳定底线,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和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体制机制,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推动积案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