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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日期:2021-01-24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我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深化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站稳政治高度,高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统领法治政府建设。我市按照中央、省、黄石市机构改革要求,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及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建立了“1+1+3”的组织框架体系和“四规则一细则”的工作机制,成为总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先后印发了《大冶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法治大冶建设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方案》等21个指导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布局“一张网”、协作“一盘棋”、落实“一股劲”,为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示范创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市要求,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大冶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大冶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阵地建设清单》,将创建任务细化到各乡镇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20203月,组织全市开展推荐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活动,向上级部门推荐创新案例《优化营商环境四到位

三是绩效考核牵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体系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了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将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履职尽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2020122224日,对全市78家单位、95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分,绝大部分单位考核分数90分以上,并顺利通过黄石市考核组对我市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地考核。充分发挥考核促发展,考核促提高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审查力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新修订《大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严格把关2020共审查涉法文件34件(含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框架类协议20件,向黄石市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加强涉疫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审查了《大冶市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等涉疫文件,并提出了切实可行修改意见。

二是扎实开展系列文件清理。2020根据省司法厅安排专门组织全市对现行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营商环境领域、疫情防控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具体清理结果。

是着力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市司法局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常规列席部门,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2020年,市司法局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1次,参加各类专题会议8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参考意见130余次。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作用。

(三)拓展行政深度全面履行政府行政职能

一是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编制并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应消尽消、应接尽接要求,梳理国务院、省政府取消或下放至县级的行政职权事项124项(其中下放26项,取消98项),对梳理出的所有事项均进行了相应的承接和取消。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47家部门单位887项政务服务事项和309个高频事项进入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推进“一网通办”,申请进驻事项1230项,市直部门、乡镇网办率均达到100%。深化“先照后证”、“三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巩固完善“先建后验”、“五联合”审批、“中介超市”、12345热线等改革成果。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全市28个相关市直单位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印发《关于报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统筹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建设,为全市28家“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赋权,设置管理员账号。完善“一单两库”基础信息,共认领录入抽查事项382个,录入执法人员737人,抽查对象937个。并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市场监管领域多次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不定项抽查工作。

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制发了《关于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冶发〔2020〕6号)等文件。在2019规范性文件清理基础上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清理出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均已废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抵触证明事项124件建议撤销2件从而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市三个中心新设立了1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企业征地、项目谈判、项目落地、企业良性发展等环节,为全市224家民营企业提供公证办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行政复议、合同审查等零距离的法律服务打造涉企法律服务升级版。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暨企业体检活动,为企业提出法律方面的整改意见40余条、审查合同140份、发布预警提示信息20条

市法院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办法》,构建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会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搭建“先建后验”司法保障平台,形成多部门联动格局。突出执行合同、保护中小微投资者等重点,依法审结涉企合同纠纷案件2411件。3个月审结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山口矿劳动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处置资金845000元,妥善安置职工197人,实现“零震荡”。市法院深化“双千”活动,帮助9家企业疫后降本减负纾困、复工复产达效。市检察院深入落实“新鄂检十条”,批捕对企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9人、起诉24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劲牌知识产权犯罪17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31.6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依法审慎办理企业人员涉罪案件,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企业人员依法不捕5人、不诉18人。《精准、优质、多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经验被湖北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提高执法精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印发了《大冶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门部署安排会、业务培训会等,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20204月,联合市纪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市54家行政执法单位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关于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的通报》,确保我市推进工作顺利落地生根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补换证人员115名,新申领执法证66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15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完成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4支综合执法队伍的共计330名人员执法资格审核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全市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已有11家执法部门对本单位的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和调整,并备案。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全市21家重点单位47份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及时纠正了法律文书中存在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正行政执法问题32个。四是有效开展“两法衔接”工作。2020,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没有发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现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进行评价管理。是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解决行政争议作用出台《大冶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议决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形成了硬性指标,充分保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其中涉及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62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梳理我市行政复议基本情况,积极配合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大调研

(五)拓宽法治广度,切实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多样化抓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清单,召开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履职报告会议。多样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多次利用铜都大讲堂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门邀请教授学者给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讲授《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专题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深入推进法律六进2020年,开展活动268余次,6487余人参与印发了《大冶市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尹家湖中学、师范附属小学、东岳路街道处湖滨社区、人民医院、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分别被评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示范医院”“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完成了茗山乡彭晚村全国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推介的文章《儿歌声声唱法治》获得湖北省法治征文大赛一等奖。同时,利用自媒体普法的效果得到明显提升,普法宣传信息数量同比增加39篇,单篇文章浏览量突破1000人次。顺利通过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

二是多元化抓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现完成法律顾问点近300个,约占总数80%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91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545涉港、澳、台公证8涉外公证169查询函公证69接待公证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无错证、假证等现象发生。特别是疫情封城期间,开通了绿色通道对江苏援冶医护人员的房屋买卖事项进行了快速办理,体现了“大冶速度”,获得了援冶医疗队员们的一致好评市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2提供法律咨询8000余件。2020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三是多层次抓矛盾纠纷化解。依托大冶市人民调解中心,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不断提升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95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01个。现已经成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等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32件,调解成功822件,调解成功率98.9%;调解重大矛盾纠纷151,全部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和指导。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加快执法力量还不满足执法任务繁重的需求。三是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方式还比较机械单一,需因地制宜进一步创新。四是各部门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性还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履职尽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纵深推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

二是强化职能整合,进一步提升政府全面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优化决策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严格法治审查,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增强报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标准促规范、抓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纪委定期督查行政执法制度,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六是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领导干部“每月一法”学法培训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紧扣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质效。创新举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在执法中普法把日常普法与定期普法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谋划,高质量打造一条大冶普法精品线路。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精准公共法律服务。

八是强化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年终绩效考核和责任问责效能,建立联合纪委常态化监督机制,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怠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