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第四批共计12件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 整改措施及要求 | 整改时限 | 责任 单位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D3HB202405230057 | 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排房小区的大冶市山金页岩砖有限公司:1.生产排放工业废气,存在异味、粉尘污染。2.生产时噪音污染严重。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会同灵乡镇督促企业一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生产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立行 立改 长期 坚持 | 灵乡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会同灵乡镇督促企业一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管理,6月11日,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二是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增加厂区及进出道路的洒水频次,减少扬尘的产生,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
2 | D3HB202406080013 | 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黄金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雨天烟气味道很重,污水池的废水有时会偷排至周边的兔儿湖中。 | 1.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4年6月14日对该公司开展废气监督性检测,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还地桥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该公司迅速扩建一个初级雨水收集池,扩大废水收集能力,降低废水外溢风险。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该公司对所有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该公司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还地桥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农业农村局 | 1.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监测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2.企业已在原有初级雨水收集池基础上新建一座雨水收集池,扩大收集能力,降低外溢风险。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已督促该公司对所有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增加日常巡查监管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 |
3 | D3HB202406080071 | 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甲毛湾大冶市山金页岩有限公司,使用煤灰做原料,下雨天烟气很重,煤灰中含的硫磺随雨水进入农田,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 1.灵乡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一是建设脱硫药剂贮存间,规范存放;二是在天气闷热或者阴雨天等烟气不易扩散情况时,采取控制产量和限制生产措施降低烟气产生;三是加强雨水沉淀池管控,废水严禁外排。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频次,督促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二是6月11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将依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 2024年12月31日 | 灵乡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
| 1.灵乡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一是企业已新建脱硫药剂贮存间,规范存放;二是在天气闷热或者阴雨天等烟气不易扩散情况时,企业已采取控制产量和限制生产措施降低烟气产生;三是企业已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雨水沉淀池,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6月11日,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 | |
4 | X3HB202405140028 | 投诉人反映: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港背村梅家堍湾的湖北绿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强行将梅家堍村民的耕地和林场用于开采石灰石矿,毁坏林地,毁坏耕地,请督办解决。诉求:立即制止绿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泛采泛挖行为,恢复耕地及林木,还耕于民。 |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对绿康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现场测量核查;二是对绿康公司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绿康公司对压占耕地恢复土地原貌。 3.金湖街道一是会同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绿康公司对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破坏的林地补栽复绿;二是会同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港背村对该处压占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4.金湖街道一是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工矿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二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细致了解群众真实意愿,既要保障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又要维护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确保一方平安。 | 立行 立改 长期 坚持 | 金湖街道 市资规局 市农业农村局 | 1.市资规局已对湖北鄂东绿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一是责令该公司于5月20日前对破坏林地补植补种;二是对非法改变用途1961㎡林地处以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9610元。 2.湖北绿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对其破坏的林地、耕地进行覆土。 3.湖北绿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己对其破坏的林地、耕地进行栽种树木和农作物。 4.金湖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辖区范围内工矿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了解群众真实意愿,维护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确保一方平安。 | |
5 | X3HB202405190042 | 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钙业集团、红宝冶金厂、盛兴冶金厂、大井村细石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冶金灰及粉尘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 1.还地桥镇督促盛兴冶金旁建设工地做好污染防治“六有”措施,加大扬尘管控,防止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2.还地桥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红宝冶金、盛兴冶金一是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修缮,加强维护,确保生产时粉尘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厂区及进出厂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三是落实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措施,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加强对达源建材和创富矿业投产情况跟踪管理,发现复产立即督促企业开展环境监测,核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发现超标立即整改并依法查处;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细化检查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还地桥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已对盛兴冶金旁建设工地落实污染防治“六有”措施,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同时,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覆盖。 2.盛兴冶金、红宝冶金一是已对环保设施进行修缮,同时,加强管理,降低粉尘散排。二是对厂区废气进行监督性执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三是落实专人做好进出厂道路及厂区保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路面扬尘污染源。 3.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加大巡查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细化检查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6 | X3HB202405240009 | 1.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高垴村劲前炉料厂内隐藏一非法洗矿厂,属三无企业,该厂长期洗太平山含砷、铅锌矿,废水污染地下水,污泥乱堆。2.省级环保督察检查时停产栽树,督察结束恢复生产。周边正规厂家不能生产,该洗矿厂却长期生产。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对劲前炉料公司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查明该区域地下水是否被污染;二是督促企业对地表水收集沉淀池进行整改,增大收集沉淀池容积,加大雨天巡查频次,防止因强降雨导致废水外溢情况发生。 2.还地桥镇会同市资规局2024年12月底前完善劲前炉料公司用地手续。 3.还地桥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还地桥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局 市资规局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已对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二是督促企业对厂区地表水收集沉淀池进行整改,增大收集沉淀池容积,加大雨天巡查频次,防止因强降雨导致废水外溢情况发生。 2.企业已取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冶市2021年度第1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1]2139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6857公顷。 3.还地桥镇会同生态环境、资规部门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规范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规依法查处。 | |
7 | X3HB202405240019 | 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燎原村建材厂建在王允、黄家湾、刘坦若三个自然湾的中间位置,离民房百米左右。该厂有六座石灰窑、一个破碎车间,日夜不停生产,产生的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 1.还地桥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立行 立改 长期 坚持 | 还地桥镇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企业已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保设施升级、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一是减少观察门打开频次;安排专人加大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二是在上料料斗采取垫皮降噪、对物料提升处滑轨进行润滑涂油,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已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开展监督性执法监测,2024年6月5日,对企业噪音、废气进行现场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 | |
8 | X3HB202405280042 | 1.黄石市大冶市尖峰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水泥熟料超产89万吨,2022年超产93万吨,无产能置换指标,能耗指标,无环评变更手续。 | 1.市发改局和市经信局加强对水泥行业的政策宣传,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和节能降耗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指导企业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并聘任能源管理人员,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一是加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督促企业迅速严格开展水泥制造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和节能降耗投入。 3.保安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好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管理要求。 | 2024年8月31日 | 保安镇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 | 1.市经信局和市发改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措施,一是贯彻落实《高能耗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有效引导企业增加节能技术投入。2024年2月尖峰水泥投资2538万元,对现有烧成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预计实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降低5425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1.432吨,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可降为100kgce/t以下,达到行业标杆值。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有关要求,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指导企业设置能源管理岗位,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构建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2024年7月,市发改局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培训会,指导企业设置能源管理人员并填报能源管理档案,尖峰水泥均已落实。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指导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水泥制造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每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检测。督促大冶尖峰水泥加大治污减排和节能降耗投入,2020年至2004年先后投入治理资金一亿多元。 3.保安镇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每月对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湖北华图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每季度对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排水、噪音数据均达标。 | |
9 | X3HB202406070015 | 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八角垴大队茅领吴村,大红山矿业公司主出矿口,出矿倒矿、运输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于2024年6月11日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超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会同金湖街道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同时,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金湖街道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资规局 | 1.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已对大治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金湖街道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整改后排放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同时,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 |
10 | D3HB202405120034 | 黄石市大冶市灵乡镇风晴村1组坳头村交界处,望张卫湾一处森林被非法开采、严重破坏,森林附近的马路被施工水泥管和非法开采作业压坏。诉求是能够严肃查处,恢复森林、修复道路。 | 1.灵乡镇、市资规局督促吴道济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对治理区域底盘覆土造地种植农作物,对临时占用的林地植树绿化,客土喷播、恢复林地功能。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之中,预计6月底全面完成。 2.市资规局对施工便道超越批准使用范围的林地破坏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督促灵乡镇加快实施灵罗路道路提档升级工程。该工程已纳入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39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刘西线2.94公里砼面板修复、沥青砼加铺工程,剩余4.62公里正在施工(坳下线3.22公里,刘西线1.4公里),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 4.灵乡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治理区域日常巡查监管,举一反三抓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治理区域生态恢复并达标达效。 | 2024年9月30日 | 灵乡镇 市资规局 市交通运输局 | 1.灵乡镇、市资规局督促吴道济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完成对治理区域底盘覆土造地种植农作物;完成对临时占用林地植树绿化,客土喷播、恢复林地功能;完成对边坡挂网喷土。 2.市资规局就施工便道超越批准使用范围林地破坏问题,已对湖北恒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完成树木补种,恢复原状。 3.灵罗路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已于2024年8月30日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对灵罗公里全长7.56Km混凝土面层施工建设。 4.灵乡镇已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全镇治理区域日常巡查监管,举一反三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治理区域生态环境恢复。 | |
11 | X3HB202405190055 | 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陈贵小区一号住户:1.当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侵占耕地,其中陈贵湾的老采石场堆放有数百吨垃圾,兴宁脑山顶及沿路有数亩林地、耕地被电子危险品侵占;2.宝峰米业公司厂房简陋,稻谷加工机器噪音扰民,无环保设施;3.大金公路噪音十分严重,日夜车流不断,无隔音措施;4.中国电信安装人员随意将塑料外皮和纤维丢弃在马路上;5.陈贵老法庭拆除后兴建的两层楼食堂,风机和灶火声扰民;6.陈贵镇政府大院下水道没有接入市政管道,未做雨污分流;7.陈贵城管所对面有一家杀鸡户,长期使用蜂窝煤与松香,油烟扰民。 | 1.陈贵镇一是会同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二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恢复被压占林地及草地的植被和生产条件;三是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及日常巡查;四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农用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五是指导陈贵湾理事会科学合理选址,用于临时存放村民建房产生建筑垃圾;六是会同上述部门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整治”各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七是督促陈贵镇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取缔该杀鸡户,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商户经营活动,减轻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巡查监管,一是待宝峰米业正常生产后,对信访人住房附近环境噪声进行监测,依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二是督促宝峰米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3.市交通运输局、陈贵镇做好大金公路破损路面修复,严控车辆超限超载,做好道路洒水降尘。 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督促各分支机构和综合化维护部门加强施工规范管理,加大装维工作规范化监督检查。 5.陈贵镇会同市城管执法局一是聘请第三方再次对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立行 立改 长期 坚持 | 陈贵镇 市城管执法局 市资规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中国电信大冶分公司 | 1.陈贵镇一是会同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并长期坚持;二是已将堆放的建筑垃圾清除并恢复被压占林地及草地的植被和生产条件;三是已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及日常巡查工作,并长期坚持;四是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农用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巡查管控力度,并长期坚持;五是已协助陈贵湾理事会另选地址用于临时存放村民建房产生建筑垃圾;六是已会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整治”各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并长期坚持;七是已督促陈贵镇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取缔了该杀鸡户,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商户经营活动,消除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已在宝峰米业正常生产后,对信访人住房附近环境噪声再次进行监督性执法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敏感点昼间噪声均未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并加大力度督促宝峰米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3.陈贵镇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大金公路破损路面修复工作,加大力度开展“三超”治理工作,增加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并长期坚持。 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督促各分支机构和综合化维护部门已加强施工规范管理,加大装维工作规范化监督检查,并长期坚持。 5.陈贵镇已联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1月21日、2023年2月27日及2023年4月13日,分别五次对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进行噪声检测,五次检测结果均显示该食堂在正常使用时产生的噪音分贝(最高57分贝)符合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024年5月30日下午,湖北陈贵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已停止使用猛火灶和风机,且于8月28日对猛火灶进行了拆除;已督促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长期坚持;已及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做好了沟通解释工作。 | |
12 | X3HB202406020027 | 2023年4月至今,有人以大冶市龙角山矿山塌方治理的名义大肆挖取黄石市大冶市龙角山的矿石,盗挖面积达两三万平方,盗采矿石有几十万立方,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会同金湖街道督促龙角山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若发现以治理名义非法开采及销售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2.金湖街道加强龙角山治理工程石料产出活动跟踪巡查监管,同时将工程治理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积极化解工农关系矛盾。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湖街道督促施工和运输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六有”措施,待治理工程结束后对沿线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 2025年12月31日 | 金湖街道 市资规局 | 1.市资规局会同金湖街道督促龙角山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已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截至目前,未出现以治理名义非法开采及销售行为。后续,将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非法开采及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金湖街道已成立工作专班,对龙角山崩塌防治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石料进行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石料运输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将工程治理情况及时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已化解周边群众工农关系矛盾。 3.金湖街道已会同市资规局督促施工和运输单位严格按照污染防治“六有”措施,做好施工及运输过程中扬尘管控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治理工程结束后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资规局及施工单位对沿线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联系电话:8715306。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