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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落实《黄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2022-12-05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反馈问题

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切实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加大考核与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形成流程化、常态化监管模式。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达到要求。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严格按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达到100%。

2.督促各城区按照《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办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和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委对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和各城区城管局定期开展考核,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专营考 评制度,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评。

3.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力推动落实《黄石市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黄石市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项目实现对废弃资源的整合,提高建筑垃圾利用率,节约城市建设和管理成本,逐步形成建筑垃圾生态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链。

4.指导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等参照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施工工地运土六项措施”标准(1、建设施工墙。2、必须建设冲水槽及配备冲洗设备和污水进排出口,保证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3、有资质专业运输公司车辆覆盖运输及不超载、无滴漏、装土高度不超过盖板,按指定渣土处置场倾倒,严禁私自处置和乱倒渣土。4、硬化路面如条件不允许情况下施工场地进出口必须铺设长20米、宽10米,平均40厘米厚的碎石路面。5、配备专业保洁人员,并落实保洁设施、保洁制度,必须安排2名以上卫生保洁人员及时清扫清洗拖土造成的污染道路。6、施工工地门前设置公示牌。内容包括开发、建设、渣土运输单位名称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渣土运输时间、路线、监督电话。)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不断健全建筑垃圾抛撒、车轮带泥道路污染快速反应机制,保障了精细化保洁、常态化管理。密切关注落户于金山店的大冶市建筑装修固废垃圾集中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大冶市观山路5号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人:综合执法股杜四元,电话0714-8760060,邮箱:690285538@qq.com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