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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落实《黄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7)》整改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2022-12-05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反馈问题

狠抓道路扬尘管理

二、整改目标

持续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推进大洗城作业常态化。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力度。以集中清理和常态保洁相结合,固定每周一、三、五由保洁公司对辖区卫生死角、绿化带垃圾、道路杂物等进行大清理;采取人工与机械化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定人、定岗、定职责,全面落实21小时保洁制度。每季度组织社区干部、居民代表等对保洁公司作业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收集问题意见逐个解决销号。

2.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坚持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作业常态化,每天作业时间不低于16小时,作业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3.推进大洗城作业常态化,实施夜间洗城模式,中心城区0点至6点、外围城区18点至24点进行道路大冲洗,主次干道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8次,确保路面见本色。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五无五净”标准(即无垃圾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道路绿化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窖井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加强道路保洁工作的日常考核,不断健全道路污染环卫快速反应机制,保障精细化保洁、常态化管理。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大冶市观山路5号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人:综合执法股杜四元,电话0714-8760060,邮箱:690285538@qq.com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