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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420000201811230023)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08-30    文章来源:大冶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我市高度重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信访件(受理编号:D420000201811230023)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信访投诉问题

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华鑫钢铁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废水直排至附近河流,离最近居民楼不到五十米。2.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当地政府承诺搬迁,至今未兑现。

二、整改措施及要求

1.责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生产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污情况,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2.责成金湖街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协调力度,配合、督促该公司按方案要求,迅速推进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3.责成金湖街办督促该公司做好厂区洒水降尘以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整改结果

1.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督促该企业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该公司已与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正在有序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3.华鑫实业已与卫生防护距离内21家居民签订自愿居住协议。

4.已督促该公司做好厂区洒水降尘以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月5日,联系电话:8715306。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