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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2-01-27    文章来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序号23)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黄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黄石山水宜居之城建设。

二、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通过组织集体研讨、专家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2.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助、共同发力,汇聚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

3.严格落实《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大冶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大冶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大冶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印发《2021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学习安排。二是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开展生态文明专题研学2次,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学习100余场次。三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党校课程体系。今年共举办2期科级干部主体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必学课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治理能力。

2.强化督办落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内容,对全市21家乡镇、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抽调人员担任组长,划片包保下沉至14个乡镇,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位一体”、鄂南专员办现场监察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现场监察反馈问题、黄石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将现场督察工作信息收集汇总,编制7期《大冶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督察行动工作动态》,不断提升督办、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保驾护航。

3.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制定《大冶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1年,市纪委监委就碧桂园建筑工地环境污染、姜德伍石料厂违规生产、大箕铺富石矿业破坏林地等33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启动问责调查;截至目前,共计问责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党员干部15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122人。二是将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合理制定指标权重,印发《关于 2020 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研究出台《2021年度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对当年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和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将环保工作纳入乡镇党政主职和县级干部提拔重用征求意见内容。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月2日,联系电话:8715306。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