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探索招标投标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三同步”工作机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草拟了《大冶市招标投标领域权责清单》。
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25日上午十点前通过加盖公章的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邮箱:237507743@qq.com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14-3188065
附件:《大冶市招标投标领域权责清单》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大冶市招标投标领域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