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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8-13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管理职责。决定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31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财务抽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人员

三、检查对象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8家

四、检查内容

(一)执行社会组织相关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及办理登记、变更、备案、党建工作和年检情况;

(二)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及其它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或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情况;

(四)社会团体会费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检查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依据,经检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行为的,市民政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大冶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