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管理职责。决定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31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财务抽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
在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人员
三、检查对象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8家
四、检查内容
(一)执行社会组织相关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及办理登记、变更、备案、党建工作和年检情况;
(二)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及其它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或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情况;
(四)社会团体会费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检查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依据,经检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行为的,市民政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大冶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