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单位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委会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落实巡线巡护制度情况,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4日
二、检查范围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仪长线武汉输油处大冶输油站、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川气东送黄石作业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小箕铺接收站、华润燃气公司陈贵站、湖北省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山店分输站。
三、检查内容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检查特种设备和在用计量器具。
(二)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安全保供以及管道企业场站安全值守、应急抢险救援安排部署等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发起抽查任务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0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他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三)抽取检查执法人员。各联合检查部门收到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5日内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派发到每个执法检查人员名下,确定分组负责人后将匹配名单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检查分工
各联合检查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检查表格,市发展和改革局召集其他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联合检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以手机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勤保障工作
原则上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本部门检查工作的车辆保障,确实有困难无法派车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
(五)后续监管工作衔接
各联合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