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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单位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6-14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开展2024年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单位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确保我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委会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落实巡线巡护制度情况,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614

二、检查范围

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仪长线武汉输油处大冶输油站、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公司川气东送黄石作业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小箕铺接收站、华润燃气公司陈贵站、湖北省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山店分输站。

三、检查内容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检查特种设备和在用计量器具。

(二)大冶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安全保供以及管道企业场站安全值守、应急抢险救援安排部署等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发起抽查任务计划。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0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他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三)抽取检查执法人员。各联合检查部门收到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5日内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派发到每个执法检查人员名下,确定分组负责人后将匹配名单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检查分工

各联合检查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检查表格,市发展和改革局召集其他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联合检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以手机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勤保障工作

原则上各联合检查部门负责本部门检查工作的车辆保障,确实有困难无法派车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

(五)后续监管工作衔接

各联合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大冶发展和改革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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