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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2-10-26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文件精神,2022年7月-10月,市司法局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人员现场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抽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中,分别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此次随机抽取出了大冶市公证处、大冶弘法法医司法鉴定所、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湖北华全律师事务所、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湖北远帆律师事务所、大冶市义诚法律服务所、大冶市东风法律服务所、大冶市金湖法律服务所、大冶市陈贵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刘仁八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大箕铺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金牛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保安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还地桥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金山店镇法律服务所、大冶市罗桥法律服务所共17家法律服务机构及4名执法检查人员。

总体来看,被抽查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能积极配合检查,态度端正,按要求提供相应备查资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能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1.服务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与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偶尔存在情绪较为急躁、说话语气较为生硬等问题,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法律服务行业产生不良印象。

2.队伍建设有待强化。部分法律服务机构业务量逐年收窄,且基层法律服务所整体年龄偏大,新生力量培养不够。

3.档案管理有待完善。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不及时、不完善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规范执业行为。各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文明执业、规范执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强化队伍建设。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强对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传、帮、带”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注重理论学习和工作开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素质。

3.加强档案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完成的工作及时归档总结,确保案卷材料不漏项,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大冶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