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大冶市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7-21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央、全省、全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0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

大冶市范围内法律服务机构

三、抽查内容

(一)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检查:1.公证处的资质条件;2.公证队伍建设情况;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4.公证员执业情况;5.办证质量控制情况;6.内部管理情况;7.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8.履行公证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9.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二)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检查: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3.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4.是否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是否免费咨询,文明接待;5.是否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鉴定协会和鉴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各种专题教育活动等;6.鉴定人是否熟知所执业类别的专业知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三)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检查:1.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2.律师队伍建设情况;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4.律师执业表现情况;5.内部管理情况;6.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7.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8.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四)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1.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市基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业务实绩;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相关情况。

四、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局公法股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100%比例进行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局公法股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每类抽查对象分别由2名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3.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登陆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机构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4.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局公法股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抽查检查有序开展。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做好检查结果公示。

2.在抽查检查工作中,各执法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咨询,为被检查对象答疑解惑。

3.各法律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大冶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1日